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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吴青霞等同志“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1-07 浏览量:

关于授予吴青霞等同志“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的决定

机关党委各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亮身份,展形象”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的通知》,经各支部推荐,机关党委研究决定,授予以下25名同志2018-2019学年上学期“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名单如下:

吴青霞   邱佳佳   林 涛   林泽红   黄 栋

谭永宏   罗 晶   王志堂   包本刚   李小红

王 婷   蒋露茜   唐艳桂   伍国平   唐凌云

杨年勇   陶振民   吴暑静   龙 泉   邓小霞

郑 锐   罗一洋   谭德修   佘俊凯   刘 玲

希望以上同志继续坚持党员先锋岗标准,再接再厉,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以上同志为榜样,积极工作,争当党员先锋,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机关党委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