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经党委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2018年度基层
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强化基层导向,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完善建设标准,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把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团结务实、坚强有力、与时俱进的领导集体,为推动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建成特色更加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办事原则: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必须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2.党管干部原则:党支部书记参选人的资格认定和正式候选人的产生以及选举的结果,要坚持经过党委组织部严格审查、把关,批复认定。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提名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有能力,按照结构合理的要求,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4.民主集中原则: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在基层党组织换届中的民主权利,努力使选举结果既真实反映群众意愿,又充分体现党员意志。提名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所属党委、党总支部的广大党员进行认真酝酿,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基层党组织设置
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置二级党组织。党员100人以上的,原则上设立党的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
(一)直属党组织设置
1.分党委(1个):机关党委。
2.直属党总支部:(17个):
后勤服务总公司党总支部、图书馆党总支部、离退休党总支部、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部、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理学院党总支部、传媒学院党总支部、外国语学院党总支部、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部、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部、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部、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部、体育学院党总支部、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部、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党总支部、国学院党总支部。
3.直属党支部:(3个):
实验实训中心直属党支部、教师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创新创业学院直属党支部。
(二)直属党总支部下属党支部设置
1.机关党委:下设9个党支部
(1)机关第一党支部:(党政办、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机关第二党支部:(党委宣传统战部、信息化办)
(3)机关第三党支部:(党委组织部、党校、纪委监察处、机关党委)
(4)机关第四党支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
(5)机关第五党支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科技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6)机关第六党支部:(计划财务处、采购中心)
(7)机关第七党支部:(学生工作部、团委、保卫处)
(8)机关第八党支部:(基建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
(9)机关第九党支部:(工会、校友办、继续教育学院)
2.后勤服务总公司党总支和图书馆党总支各设置2个党支部: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
3.离退休党总支设置3个党支部: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和第三党支部。
4.教学学院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置
(1)教学学院教师党支部原则上按教学系(部)和行政科室设置,人数过少、不便开展工作的,也可以将相近学科的教学系(部)合并为1个党支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和综合办、教务办党员按照工作需要分别加入相关教师党支部,为便于开展工作,可按“教工第一党支部”、“教工第二党支部”等进行命名。学生辅导员编入学生党支部。
(2)学生党支部原则上按专业或系设置。
四、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设置与条件
(一)分党委、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设置与条件
1.委员名额的设置及差额比例
(1)分党委的委员会设委员7~9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7人。分党委和总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直属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各党组织根据需要设组织、宣传、纪检、统战、青年、妇女等委员。
(2)分党委、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2.分党委、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执行校党委的部署决定;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熟悉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群团等工作;在推动校、院发展的各项行动中率先垂范。
(5)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6)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7)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8)具有三年以上党龄、能任满一届。
(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设置与条件
1.支部委员会的名额与组成
党员7人及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2.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中共正式党员,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党支部书记应党性强,作风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公道正派,受到职工群众拥护。行政机关、教辅单位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本支部内单位行政领导担任;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湘科院党发〔2018〕48 号),条件成熟的教学院系党支部书记必须符合“双带头人”选拔标准,其他的教学院系在选任党支部书记时,也应尽量往“双带头人”的选拔标准靠拢;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从辅导员等党员教师中选任。
五、选举工作程序
(一)分党委、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召开全体委员会,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入选条件、选举办法,准备各种选举材料。撰写本届总支部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回顾本届委员会的工作和业绩,指出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对下届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委员会任期内党费缴纳情况。
2.基层党组织向学校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见附1)。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组成原则、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等,并报送上届委员会(党组织)的工作报告。学校党委批准后,进行大会筹备工作。
3.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总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根据候选人条件,在党员大会上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总支委员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最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4.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后,填写好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报告(附件2)交党委组织部,由党委审批。
5.经学校党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上届基层党组织筹备和主持。党员大会召开之前,应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研究党员大会议程(见附件3)和选举工作有关事项,认真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本届党总支书记一般为会议主持人。党总支部党员大会主要程序是:
①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预备党员只参加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投票)。
②做工作报告。上届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并组织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报告经大会通过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③通过选举办法(见附件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推选监票、计票选举工作人员,以上事项需经大会表决通过。
④填写选票(附件5),进行投票、计票。计票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1/2,始得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重新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是否超过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
⑤宣布选举结果(见附件6)。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数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组成名单。
6.向校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及选举结果。选举情况及结果(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待党委批复同意后再进行分工。
7.新一届总支委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会议选举办法(见附件7),酝酿推荐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等额选举产生总支正、副书记,讨论支委分工。总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选举产生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需报党委审批(见附件8)。
(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入选条件、选举办法,准备各种选举材料。撰写本届支部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和业绩,指出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任期内党费缴纳情况。
2.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全体党员根据候选人条件,在支部大会上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最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3.所在党支部向党总支呈报关于举行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4.经党总支批复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本届党支部书记一般为会议主持人。支部党员大会主要程序是:
①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预备党员只参加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投票)。
②做工作报告。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并组织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报告经大会通过后报送党总支。
③通过选举办法,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推选监票、计票选举工作人员,以上事项需经大会表决通过。
④填写选票,进行投票、计票。计票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1/2,始得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重新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是否超过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
⑤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数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名单,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
5.新一届党支委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推荐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等额选举产生支部正、副书记,讨论支委分工。
6.向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分党委、党总支部将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及党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选举产生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需报党委审批。
7.相关的表格参照分党委、党总支部换届选举有关表格填写。
六、工作要求
(一)分党委、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在任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应为本届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2.校领导参与、指导所在分党委及教辅单位、直属单位、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和所联系教学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3.学校党委行文后,当选的委员填写党委组织部统一制作的《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分党委、党总支部委员登记表》,交党委组织部存档。
4.分党委、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在规定时间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党支部的设置方式和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在分党委、党总支部的领导下进行。
2.机关处室、群团组织、教辅单位、直属单位所设置的党支部数是按所辖单位情况和现有党员数设置的。如果所辖单位有调整或党员数有变动,党支部设置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3.教学学院中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设置由党总支根据要求确定,在选举工作实施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附件:
1.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2.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新一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3.党员大会议程
4.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选 票
6.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票单
7.XXX新一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8.关于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大会和新一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举结果的报告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1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校党委: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本届任期届满。根据党章规定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X年X月X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请示如下:
大会的主要议程:听取和审查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
我单位现有党员XX名,其中教职工党员XX名,学生党员XX名;有正式党员XX名,其中教职工正式党员XX名,学生正式党员XXX名。此次党员大会参会党员人数拟定为XX,其中教职工党员XX名,学生党员XX名。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拟设委员XX名,其中,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拟提委员候选人X名,差额比例为XX%。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X月X日-X月X日各支部召开大会酝酿推荐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X月X日召开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委会讨论研究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X月X日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返回各支部征求意见。
X月X日召开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委会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
当否,请批示。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X年X月X日
附件2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新一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校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经党员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并经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会讨论决定,提出XX名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多于应选人数的XX%。建议由XXX同志作书记候选人,由XXX同志作副书记候选人。
附: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当否,请批示。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X年X月X日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拟任职务 | 现任职务 | 出生年月(岁) | 籍贯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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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拟任职务 | 现任职务 | 出生年月(岁) | 籍贯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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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拟任职务 | 现任职务 | 出生年月(岁) | 籍贯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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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党员大会议程
1.宣布开会,全体起立,奏《国歌》;
2.上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或总结);
3.宣读上一级党组织对于选举的批复文件;
4.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5.推选监票人;
6.大会进行选举;
7.计票;
8.总监票人公布计票情况;
9.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10.全体起立,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附件4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经学校党委批准,XXX新一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委员XX人组成。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在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进行推荐的基础上,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人数的20%提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XX名,确定委员候选人XX名,差额X名。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四、实参加大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对选票上所列委员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或不赞成,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
党员填写选票时,赞成的在所列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如对候选人不赞成要另选他人的,在不赞成的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在另选他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该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过半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票均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征得多数党员的意见,可减少应选名额或对不足的名额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六、大会选举投票的票箱设在会场,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选举大会的党员不参加投票,也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X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X名。监票人从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上届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名,提请党员大会通过。已提名的委员候选人不能参与监票、计票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
八、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件5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
选 票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候选人X名 其中差额X名,应选X名 (以姓氏笔画为序) |
候 选 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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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选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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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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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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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选票的说明: 1.赞成人数不得超过x名,多选作废。 2.赞成的在姓名下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3.如不赞成,要另选他人的,请在不赞成的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所选人姓名,并在该姓名下方空格内划“○”, (另选人应包括在赞成的x人以内)。 |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制
X年X月X日
附件6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票单 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无效票×××张,有效票×××张。 |
候选人姓名 | 赞成票数 | 不赞成票数 | 弃权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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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选人姓名 | 得赞成票数 | 另选人姓名 | 得赞成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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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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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制
X年X月X日
附件7
XXX新一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三、实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或不赞成,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
选举人填写选票时,赞成的在所列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如对候选人不赞成,要另选他人的,在不赞成的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在另选他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该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四、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五、选举投票的票箱设在会场,投票时,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由其他委员依次投票。
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选举大会的委员不参加投票,也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选举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选举人表决通过。计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指定。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七、本选举办法经XXX新一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附件8
关于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大会和新一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举结果的报告
校党委: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大会于X月X日举行。应到会正式党员XX人,实到会正式党员XX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根据党章的规定,经到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XXX等XX名同志为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名单及得票情况附后,请备案。
X月X日,XXX新一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了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X人,实到会委员X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选举XXX同志为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XXX同志为副书记,名单和得票情况附后。
特此报告。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X年X月X日
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
书记、副书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