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教职工的政治引领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职业能力素养。组织“三育人”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等荣誉获得者评选工作;协助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学、职业技能培训与竞赛活动。
2.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校党委与教职工之间的联系工作;协助解决好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负责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和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闭会期间行使教代会办事机构和工会会员大会办事机构的职能。
5.负责组织、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与民主评议,负责校务公开工作,充分履行工会的参与职能。
6.负责教职工权益申诉委员会日常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协调劳动关系与校内纠纷。
7.负责工会的思想、组织建设,指导学校女职工委员会和各分工会开展工作。
8.负责发展工会会员,做好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和教职工文体协会组建与管理工作。
9.负责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生活困难职工走访慰问等工作,组织开展“送温暖”工程和“献爱心”活动。
10.组织教职工参加健康体检与心理咨询,做好在职教职工住院医疗互助相关工作。
11.负责“教职工之家”建设活动,组织开展教职工素质拓展活动。
12.负责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
13.负责实验学校共建工作的实施,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科院附属幼儿园的质量监管与评价工作。
14.负责依法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和财产;负责本单位所管资产的运营与使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值增值。
15.负责本单位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
16.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