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7〕332号
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存量公有住房集中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有住房集中清查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17〕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是“一把手”工程,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的政治任务,是省委省政府在继集中清查省部级干部公房后又一次下定决心开展的公有住房集中清查行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把握时间节点,注重时效,如期完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跟踪工作开展情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清查有序进行。
三、各单位要加强与群众联系协调,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各单位要以此次集中清查为契机,着力解决存量公有住房中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各单位要攻坚克难,注重工作方法,确保取得实效。
四、各单位请在2017年8月28日前将清查工作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清查工作摸底所有表格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
联系人:王昌、易思红;联系电话:0731-82204041;
QQ 群:138020280 ;电子邮箱:jytcjc@126.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8月23日
湘教通〔2017〕332号 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有住房集中清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