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非专任教师授课资格申请
试讲考察结果公示
为规范我校非专任教师(包括学校在职的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辅导员等非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任课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精神,根据《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非专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的通知》和《2025年春季学期非专任教师试讲考察方案》的要求,教学质量管理处于2025年2月28日组织专家对本学期申请课程授课资格的非专任教师进行课程教学文档审阅,3月1日在逸夫楼403智慧教室开展了试讲,现将试讲考察环节的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共有2名非专任教师参加试讲考察,经过专家综合评议,其中1名教师顺利通过,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 所在单位 | 申请课程 |
雷琼 | 组织部 | 高等数学 |
本次公示期为2025年3月2日—2025年3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3月4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纪检监察处、教学质量管理处反映。
纪检监察处:6381404;教学质量管理处:6382277。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