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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上期课堂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7日 点击:[]

各教学学院:

为全力做好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和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教风学风建设,着力营造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的优良育人氛围,引导全体师生深刻领会评估背景下的质量理念、质量规范与质量制度,凝聚思想共识、强化价值认同,切实将评估要求内化为日常教学的行动准则与自觉实践,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6期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方式范围与内容

(一)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时间:330-430日(第5-9周)

2.学校检查时间:47-430日(第6-9周)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学校网络视频监控及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范围

1.课程全覆盖

一是覆盖所有开课类型,无论是基础理论课程,还是实践导向的实验实训课程,均纳入检查范畴;

二是覆盖所有上课地点,包括室内常规教室与室外教学场地,全面兼顾不同场景的教学监督;

三是覆盖所有上课时段,白天正常授课时段与晚上教学时段均需检查到位,切实保障全时段教学质量。

2.检查重点

一方面,聚焦教师教学纪律与职业规范,如意识形态领域、师德师风失范、迟到早退等违反《湖南科技学院教学事故与教学差错认定及处理办法》(湘科院校发〔2024〕62 号)相关规定的行为。另一方面,学生学风检查围绕课堂纪律开展如到课率、前排就座率和抬头率迟到、早退上课睡觉、玩手机讲话等扰乱秩序的行为。具体违纪行为及扣分细则见《课堂教学违纪行为及扣分细则》(附件1)。

二、组织与实施

本次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各教学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及教学学院教务办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检查组人员学校检查安排详见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安排表》(件2

三、检查要求

开课单位自查要求

1.压实责任,确保检查实效

开课单位须成立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小组,由学院院长开课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统筹自查工作;主管教学副院长系主任具体负责检查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与落地执行,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开展全时段检查杜绝形式主义,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时间节点,规范材料报送

检查安排表报送:请各开课单位330日前,将本院《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表》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403A 办公室(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

日常检查与记录表报送:330日起,各开课单位需每日对本单位开设的所有课程开展课堂教学检查,并于17:00 前,将《课堂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 3)电子稿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郭丙琴老师,确保检查数据实时、准确归集。

学校检查组检查要求

学校每周分区域安排三个检查组,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检查频次与时段:各检查组每周现场检查不少于 2 次,检查课程不少于50个,且至少安排 1 次针对晚上上课课堂的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自主确定);

2.检查要求:现场检查人员须于课前 5 分钟抵达指定教学楼,检查时尽量不要干扰课堂正常教学,检查结束后认真填写《课堂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 3),课堂三率相关情况填写到表格备注栏;

3.材料报送要求:各检查组须于每周星期五下午 4:00 前,将《课堂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的电子稿与纸质稿同步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4.异常情况处理: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与教学质量管理处郭丙琴老师联系。

四、结果通报及运用

学校将对每周课堂教学检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梳理,定期发布《教学质量简报》,全面公开检查情况。对于违反教学纪律的师生,将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启动通报批评与相应处理程序,确保纪律约束落到实处。

检查结果根据《课堂教学违纪及扣分细则》(见附件1)进行扣分,并登记存档,将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教学质量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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