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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招生录取优惠政策

作者:   时间:2015-06-14   点击数:

2015年招生录取优惠政策


1.高考成绩上生源省(市、自治区)一本线录取到校的考生(艺体类专业除外),免2年学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任选专业。

2.凡高于我校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除外)投档线30分(含30分)以上录取到校的湖南省普通类文科、理科考生,免1年学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任选专业。

3.对于高中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录取到校的考生,录取时满足第一专业,免收1年学费: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参加由政府主办的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参加省级以上政府主办的“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命名表彰。

4.对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除外)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湖南省普通类文科、理科考生,学校承诺全部录取,不退档。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湖南科技学院明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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