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培养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谈话内容:
1.对党章知识的了解;
2.入党动机;
3.思想汇报中反映的疑惑、问题等;
4.政治理论学习、专业学习情况;
5.参加各种实践活动情况;
6.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
二、谈话要求:
入党介绍人(或入党培养联系人)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谈话在其考察期中每年度不少于2次,发展前的谈话必须有2名党员参与,其中一名为正式党员并做好谈话记录。
三、谈话记录:
记录谈话对象、主要谈话内容、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签名;以A4纸记录;谈话记录存入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