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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党员联系学生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5-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特制定《湖南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党员联系学生工作制度》。

一、宗旨:贯彻教书育人原则,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应该自觉教书育人,循循善诱;

2.爱护尊重学生,与学生友善相处;

3.深入了解学生,关心学生进步等职业道德规范,有针对性地了 解、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化解学生思想上的矛盾,指导学生学习进步,沟通师生关系。密切师生感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职责:

1.主动承担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其职责。

2.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表现,掌握第一手材料,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工作;

3.根据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度转化工作计划,落实帮教措施。

4.经常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每月谈心两到三次,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取得显著进步;

5.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每学期打电话一到两次,主动争取家长的支持,共同教育好学生;

6.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协助班主任做好联系学生的品德鉴定和考核,及时填写党员联系学生工作情况表。写好工作总结,上交党支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1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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