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科技学院工会关于组织评选2016年
“服务育人好员工”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现将学校工会关于组织评选2016年“服务育人好员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
2016-04-29
《湖南科技学院工会关于组织评选2016年
“服务育人好员工”的通知》
各分工会:
高校的服务育人是联系教书育人和管理育人的桥梁和纽带。为调动学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参与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表彰和弘扬立足岗位、努力工作、敢于担当、乐于奉献、为师生创造良好工作和学习环境的基层员工的优秀事迹,营造和谐共事、争创佳绩、服务育人的工作氛围,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特组织2016年度“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活动。
一、“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工作委员会及下设机构
主 任:唐艳明、陈仲庚
副主任:屈长青、唐哓群、宋振文、李勇
委 员:胡清华、石循忠、唐华山、郑向晖、唐幼铎、蒋祖发、谷显明
杨能山、唐森树、何智强、罗映红、戴丽岩、陈旭日、陈泽顺
张俭民、赵雨云、廖宁杰、谢筱冬
1.“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工作委员会挂靠工会,设下列下属机构:
(1)“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执行委员会
负责人:陈仲庚
主要职责:确定评选方案和标准,并征求意见逐步完善;协调监察委员会、宣传委员会、评选办公室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之间的评选工作关系;代表评选工作委员会布置评选具体工作事项;督促各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按时按量完成评选工作。
(2)“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监察委员会
负责人:唐晓群
主要职责:候选人资格审查;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依法监督评选过程;接受投诉并回复;参与审定当选人。
(3)“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宣传委员会
负责人:宋振文
主要职责:本次评选的资料搜集和宣传工作。包括:利用校报、网络、板报等形式对本次评选活动的前期宣传、进程报导,对候选人和当选人的事迹宣传等。
(4)“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办公室
负责人:蒋祖发
主要职责:草拟和下发本次评选活动的通知和方案;记录评选活动进程;处理、发放与保存与该项评选相关的文档资料;做好上传下达;受理投诉;数据统计、评选公示等。
2.分工会评选小组
负责人:相关部门分工会主席
主要职责:本部门的宣传发动工作;按照评选标准组织公平合理地推荐候选人;审查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时上报规定的申报材料;组织投票等。
二、“服务育人好员工”参评对象和基本条件
1.参评对象:全校正科级及以下在职在岗干部和职工均可参评(参评人员见附件3)。教学岗位的专任教师不参加此次评选。
2.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与其他员工互帮互助效果好,在学校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获得了省级业务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奖励,或市级(含校级)业务竞赛一等奖,或者其业务技能水平处于本行业、本部门员工领先水平。
(3)对本部门工作贡献大。即承担了本部门核心岗位工作,且工作量饱满,是本部门工作成绩的主要贡献者。
(4)近三年内无违法和违纪行为,年终考评在“称职”以上(含称职)。
三、“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选程序;一线员工优先。
四、“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名额
2016年“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数量为参评范围内人数的4%,机关及图书馆以分工会为单位,教学学院以学校党政办、教务处和学工部为单位,采取四舍五入制。有两个名额的分单位和行业,至少评选一名没有任何行政职务的基层员工。
五、“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程序
(一)申报
1.申报单位。机关单位和图书馆职工按照分工会组织参评,教学学院学生辅导员由学工部组织参评,教学学院教务办人员、实验管理员、资料员等由教务处组织参评,教学学院综合办人员由党政办组织参评。
2.各申报单位依据参选条件按照分配名额1:3的比例推荐“服务育人好员工”候选人。要求:
(1)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和或参评人员会议,公开推选参评候选人。
(2)各候选人按照评比细则标准,整理好优秀事迹文字材料及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的不予认可);填写“服务育人好员工”参评表。
(3)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候选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方能盖章上报推荐。
(4)不得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不得部门领导一个人说了算。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则取消该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
(5)5月18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将候选人的数码照片、3000字以内的优秀事迹材料1份、3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1份、参评表(含电子文档)1份、佐证材料1份报“服务育人好员工”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二)候选人资格审核
5月20-30日,“服务育人好员工”监察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及申报材料、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7天。若无异议,则成为正式候选人参加“服务育人好员工”的评选。
(三)组织评选
1.专家组评选。由“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执行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查阅分析候选人上报材料以及平时表现,按照评选标准为候选人打分,按照平均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2.推荐单位或服务对象投票选举。机关单位由机关分工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教学学院组织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图书馆除组织员工进行投票外,还要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投票。最后按“同意”票数高低排出名次。
3.综合专家组评选和投票情况,确定“服务育人好员工”当选人。6月25日前报“服务育人好员工”监察委员会审查和公示。
4.“服务育人好员工”初选人公示7天后,若无异议,由学校授予“服务育人好员工”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附件
1.附件1:“服务育人好员工”参评表
2.附件2:“服务育人好员工”评选标准
3.附件3:“服务育人好员工”参选名单及名额分配表
湖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