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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机房教学规范

发布日期:2019-10-30    作者:     来源: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点击: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机房教学规范

计算机绘图技能的培养与训练,是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培养艺术设计应用型人才极其重要的教学内容。计算机绘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生能否顺利进入社会和成功就业。为了进一步提高设计艺术学院计算机绘图教学水平,促进计算机绘图教学的规范化,根据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现有教学条件和状况,结合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的教学特点,经研究,现制定机房上机教学规范。

一、在机房上机的课程应与教学计划一致,并遵守教务处教学实验科的安排。

二、教师应根据湖南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规范》的要求,以及教学计划中确定的课程性质,办理相应的教学手续或完成相应的教学文件。(教学计划中没有指明为实验课程性质的,属理论课程教学范畴)。

三、每学期上课前四天,任课教师应将对机房上机的特殊要求,汇总到实验室,并由实验室用书面形式,报告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四、任课教师到机房上机授课前应做好准备:

1、熟悉计算机性能和状况,对影响教学的因素应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反映,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避免影响正常教学。

2、提供课程教学设计软件给机房工作人员,并协助软件的安装和调试。

3、检查计算机和软件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请机房工作人员帮助解决,确保教堂顺利进行。

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任课教师上课前应明确宣布课堂纪律和管理规定。在机房,学生不得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上网,不得打游戏,不得携带食品进机房,任课教师有责任监督、制止,对学生违规行为应给予一定的处理。

六、教师要认真负责的上好每一节课,认真研究教学方法,主动对学生进行辅导,不断巡视和检查学生上机状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七、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要求学生自己存盘并按规范关机。如机房造成不卫生状况,应组织学生打扫。

八、任课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应督促学生填好《常规仪器设备登记本》,每次上课结束后应主动填写《实验室岗位日志》。教学情况如有异常,任课教师应在《实验室岗位日志》中注明,并报告机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