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规范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指导意见(试行)》(湘教发〔2026〕13号)及《湖南科技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实际与人才培养要求,特制定本年度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方案的制定、组织与实施。
组 长:张建利(院长)、王博(书记)
成 员:陈红初(副院长)、胡敏辉(副书记)、肖丽(教务秘书)、付星星(学工办主任)、各专业系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负责具体事务协调与落实。
二、转专业接收计划
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及学校规定的“同一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同年级招生报到总人数的25%”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具体接收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 2025级招生报到人数 | 第一学期已转入人数 | 第一学期已转出人数 | 第二学期拟接收人数 | 第二学期可转出人数 |
视觉传达设计 | 60 | 7 | 1 | 8 | 14 |
产品设计 | 60 | 2 | 0 | 13 | 15 |
摄影 | 25 | 3 | 0 | 3 | 6 |
环境设计 | 89 | 0 | 13 | 22 | 9 |
美术学 | 53 | 2 | 0 | 11 | 13 |
三、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须满足《湖南科技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业成绩要求:第一学期所有修读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公共课等)成绩均无不及格记录,且学习态度端正,具备较好的专业学习基础。
2.品行要求: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记录。
3.身心与兴趣要求:对拟转入专业有明确的学习兴趣和专业发展潜质,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等影响专业学习的生理缺陷。
4.其他限制:严格按照学校实施细则中第十条、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例如:以艺术类录取入校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等)。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转专业考核采用 “专业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1.加试考核
申请转入学生的高考成绩未达到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的,需要加试《素描》或《速写》。加试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考核环节。
2.专业考核(笔试)
考试形式:现场命题,闭卷,手绘完成。
考试时长:90分钟。
分值: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察学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审美能力、创意思维与快速设计表达能力。题目类型为命题设计,学生需根据题目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工具材料:考生须自备绘画工具(如铅笔、橡皮、马克笔、水彩、彩铅等)。学院提供专用答题纸(A3大小)。
评分标准:
创意构思(30%):立意新颖,构思独特,体现设计思维。
造型与构图(30%):形象塑造准确,构图完整协调。
色彩与表现(30%):色彩关系协调,表现技法熟练。
卷面完成度(10%):符合题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卷面整洁。
3.面试
学院对通过笔试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直观了解学生精神面貌、沟通表达能力、专业认知深度及转专业缘由;面试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综合排名;面试结束后,综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出综合成绩。
五、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遵循学校统一部署,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如遇调整,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时间节点 | 主要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2026年5月下旬 | 学院发布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审定。 | 工作小组、教务处 |
2026年6月29日12:00前 | 学生根据学校通知,填写《湖南科技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学院。 | 申请学生、教务办 |
2026年7月3日12:00前 |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公布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及专业考核安排。 | 教务办 |
2026年7月上旬 | 组织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工作小组 |
2026年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 | 完成阅卷及综合评定,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复审。 | 工作小组、教务处 |
六、其他事项
经批准转入的学生,须按照学院相应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在原专业已修读并获得学分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和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学分认定与转换;未修或未达到要求的课程,须进行补修。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分段计算和执行。
本方案由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湖南科技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5月20日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学号 |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考生 类别 | □非职高 □职高 | 高考科类 | □非艺体类 □体育类 □艺术类 | 原宿舍信息 | 园 栋 室 |
原所在学院/专业/年级/班级 | 学院 | 专业 | 级 班 |
拟转入学院/专业/年级/班级 | 学院 | 专业 | 级 班 |
本人高考总分 | | 入学当年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最低录取分数线 | |
相 关 规 定 | ①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 ②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和年级培养方案培养,其应修课程及学分数、毕业及学位审核标准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要求执行。转专业学生原已修课程学分,由转入学院结合目标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分认定;未达到要求的课程,需按转入专业要求补修。 ③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能转专业,以艺术、体育类录取入校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外校转入、专升本、定向师范生、楚怡工匠计划学生不能转专业。 是否阅读:□是 □否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特 别 提 示 | 原专业与拟转入专业课程相似度小于70%,学生自身感到跟班难度大者,可申请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下一年级无可编入班级的不得申请降级)。 是否申请降级:□是 □否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申 请 转专业理 由 |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转出学院审查意 见 | 院长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转入学院审查意 见 | 转入学院领导在签署意见前,必须确认学生是否到转入学院教务办了解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教务办是否将该生原专业修读课程与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比较,并告知学生转入后需要修读哪些课程(特别提醒学生还须补修哪些课程,如何进行学分置换、课程补退、参加课程修读、考试等相关事项)。 学院教务办告知人签名: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院长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 查 意 见 | 在校期间是否有转专业记录: □是 □否 是否为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学生: □是 □否 审查人: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一审:付星星 二审:胡敏辉 三审: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