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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上期党建工作督查 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5-23

各直属党组织、党支部:

为更好地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迎接永州市直机关工委近期来校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创建验收工作,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开展全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督查和党支部规范化创建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党建工作督查主要围绕《2017年党建工作责任书》及《永州机关党建操作实务》第165页“机关党组织台账目录”进行,突出“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督查。

二、初评内容

党支部规范化创建初评工作只针对今年申报规范化创建达标的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除外),主要依据《湖南科技学院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湘科院党政办字〔201665号)考评标准进行。

三、工作安排

督查与初评工作统一进行,党委组织部与直属党组织书记组成若干工作小组,拟定于20176月上旬进行,主要采取到各基层党组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不听取汇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请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和初评工作。直属党组织书记做为第一责任人,既要安排部署好本单位迎接检查工作,又要做好检查兄弟单位的准备;各直属党组织及接受初评的党支部要确定1人做为联络员,负责与学校组建的工作小组协调沟通。联络员名单及电话号码请于530前报组织部周平尚同志处。

2、抓好重点,结合日常。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本次督查、初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特别要把党建工作与正在部署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干部成长感恩谁”讨论活动等党建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也要把党建工作与毕业生离校、期末工作等日常工作相结合。

3、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各直属党组织书记要带着问题、带着疑惑投入到督查和初评工作中来,在检查中相互借鉴学习,取长补短,认真总结检查中的收获。党委组织部将在检查汇总阶段安排各直属党组织书记进行交流,探讨工作,推动我校党建工作水平的共同提高。

 

                           党委组织部

                        201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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