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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分工会二级教代会制度
发布人:嘉杰测试      发布时间:2023-03-27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为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不断推进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现根据工会章程特制订如下二级教代会制度。

一、根据工会章程,外国语学院分工会实行每五年一届每年一次的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为全院教职员工,以系(部)或办公室为单位组团参加教代会。

二、二级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分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分工会经常向教职员工通报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三、分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分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分工会经费的使用,并接受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学院分工会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分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分工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和工作报告。

3、选举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分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4、讨论决定分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5、分工会委员会,在代表大会期间,执行学校工会的决定和分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分工会工作,定期向校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五、分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和校工会的决定,主持分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学院党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学校行政方面签订聘任合同,代表职工与学校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教学、科研竞赛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评先推优、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教职员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组织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办好分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学院党政方面做好二次分配、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工作,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分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管理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努力创建优秀分工会之家。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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