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具体职责
综合科
1.负责公文起草、会议安排、综合协调等;
2.负责印鉴使用管理,完成上级组织及相关单位来文来函的办理工作,印制部内各类公文;
3.负责推进“一体化”学生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4.负责资产录入与调配;
5.负责档案管理、年度考核、绩效分配等工作;
6.负责官网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
8.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政科
1.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负责组织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校风校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日常教育活动;
3.负责辅导员队伍的选聘、培养、考核、表彰、待遇落实等相关工作;
4.负责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挖掘、塑造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舜德学子评选与表彰活动;
5.负责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举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讨会;
6.负责指导易班开展各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和控制网络虚拟群体的网上言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网的管理;
7.负责学生工作考核、官微维护管理工作;
8.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事务管理科
1.负责《学生手册》修订工作,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单项奖的评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行为教育与管理工作,调查核实学生违纪事实,教育、处理违纪学生;
4.负责配合学生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学风建设相关活动;
6.负责组织协调新生入学报到、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工作;
7.负责家校联络、家长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等。
8.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装工作科
1.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军区及永州军分区、零陵区人民武装部有关文件要求,参加军事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时向党委报告军事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军事理论课程教学及大学生的军事训练;
3.贯彻执行市、区关于“军民共建”和“双拥”的文件精神,会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
4.组织春节、建军节等节日的慰问活动,落实学校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及拥军优属工作;
5.制定军训工作方案,组织新生军训,购置军训物资设备;
6.组织每年度大学生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工作;
7.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工作;
8.负责学校民兵整组工作;
9.加强应征入伍、退伍学生的管理、服务,挖掘典型,正面宣传;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科
1.制定学生公寓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及社区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
3.负责学生公寓床位分配、调整及学生住宿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公寓的资产登记、资产管理及资产更替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
6.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公寓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公寓的劳动教育,内务及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组织卫生评比、流动红旗寝室评比、劳动竞赛等;
8.组织开展学生公寓学生晚归、未归等违纪行为的排查;
9.负责学生公寓违纪通报和百优寝室、百优寝室长的评选工作;
10.负责学生会劳动生活部的业务指导工作;
11.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寓改造、维修,为学生创造安全健康的公寓环境;
12.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国家、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
2.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3.负责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
4.负责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等的评定、审核和发放工作,积极联系和争取各类社会资助;
5.负责学生勤工助学(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考核等工作;
6.负责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7.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
8.负责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做好学生助后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资助政策和制度建设,做好资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开设心理健康课,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负责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编印心理宣传资料,使用和维护24小时心理危机干预热线;
4.负责引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社团;
5.负责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利用电话、网络等形式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帮助,为学生健康成长排忧解难;
6.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做好跟踪心理辅导;
7.负责发现、评估、通报学生中的心理危机,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实施危机干预;
8.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的学术交流、业务督导与培训;
9.负责开展班主任、辅导员、心理信息员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协助和指导学院心理专干开展工作;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