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是进一步提高党员质量的重要举措。经本人申请,党支部培养考察,以下同学符合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召开党员大会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人员,希望广大师生给予监督并提出意见。
蒲梦琴   刘春娜   陈欣渝   陈凌霄  周学浩  肖   昱  唐阳阳  骆艳丽  
谭怡平  郭席君   张益萍   邹水平  卢  雯  龚  欢  杜  晶  涂冰伦
 刘亚凤  柴书彤   陈  曦   粟汝娟  魏  双  阳  娟  谭  姣  王  滨
陈丽娟  李其华   杨  涛   黄湘豫  龚  婷  陈  榕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必须符合:
1、2000年3月20日之前出生(18岁以后递交申请书,半年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1年,已经参加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3、学习成绩良好,入学后无考试不及格课程,每学期成绩一般至少排在班级中上水平(大三学生四个学期成绩只能容许一个学期成绩排名中下,且不是最后一个学期;大四学生六个学期成绩只能容许一至两个学期成绩排名中下,且不是最后一个学期);
4、党支部派人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并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初步确定为发展对象。
欢迎广大师生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自公示之日起,向组织反映和举报以上同志的情况和问题。在公示过程中,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经调查属实的对象,党总支将及时给予认真处理。
公示时间:即日起公示七天。 
受理举报地点:逸夫楼319  
举报电话:雷老师:15807497773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