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工作办《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人文社科类 文化创意类有关申报工作提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同时符合相关类别具 体申报条件。
(一)人文社科类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从事人文社科领域工作5 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级、省级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 一般应为我省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新闻出版、 智库等单位中,从事党的思想理论研究阐释、宣传解读、推广 普及, 以及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人员。
(二)文化创意类
1.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
3.从事新闻出版、文艺创作、创意设计、文化科技融合、 文旅文博等领域工作 5 年以上,参与或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文 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表演,有较高水平原
创性作品(含合作、编辑等)或独创性商业模式,取得较好的 社会经济效益。
4. 一般应为我省新闻媒体、出版单位、文化文艺机构、高校、企业及社会组织中从事新闻舆论、 出版传媒、文化艺术、 文物博物、文旅融合、国际传播、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等 工作的人员。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般不纳入支持 范围(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
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青年人才项目 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 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芙 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 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B 类)等项目的,不得申报 本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
(二)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培育和使用的主体,要严格把关 申报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确保真实、完整、规范;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查重” 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各申报渠道和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 原则,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对申报人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三、受理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均为 2025 年 6 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1.人文社科类。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上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422办公室,联系人:胡晓。
2.文化创意类。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上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校团委220办公室,联系人:刘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