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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和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5-0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和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

实验室安全关乎校园安全、关乎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实验室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为维护实验室安全,本人郑重承诺: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和遵守学校、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进入实验室前已参加学校实验室安全考试平台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2、已参加实验室培训与考核,熟知实验室相关操作工艺、设备使用、试剂或气体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掌握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

3、开展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项目(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前,拟订相应实验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估,充分了解实验过程中的所涉及安全风险的分析、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老师确认批准后方予以实施,未经批准不擅自开展实验。

4、开展实验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危险性实验(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必须两人在场,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并事先经过所在学院审批。

5、剧毒、易制爆、易制毒、麻醉精神类、放射性同位素等国家管控危险品需经课题负责人批准,学院、学校审核,属地管理部门审批后,从有资质的公司购买,不得擅自购买。

6、实验结束后,及时切断水电,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关闭门窗,不得将实验物品、试剂、动物等带离实验室。

7、若发现安全事故,立即安全撤离,保护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逐级上报。

8、不在实验场所内睡觉、饮食、吸烟,不存放和烧煮食物,不使用可燃性蚊香等,不得带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

9、若本人未遵守相关规定,因违规造成安全事故或仪器损坏、财产损失,愿意接受学校和单位相应的责任追究和赔偿。

10、若责任人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更换工作岗位或指导老师,则承诺人需与变更后的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老师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学院、实验室负责人/指导老师和承诺人各一份,有效期至              


实验(使用)人员(签名):                            

实验室管理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