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和适应院、系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我系各班的主动作用,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促使我系良好系风、班风、学风的形成,并使我系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制定对各班级的考核条例如下:
周评制度
一、执行机构:土木工程与建设管理系学生会
二、考核方法:
1、总分及考核采用100分制,总分采取封顶制,总分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由各部门对班级进行考核,各部门在其基础分上对班级进行加(减)分,考核成绩进行分年级排名;
3、考核每周进行一次;
4、其余未在本条例具体规定之内的情况,请各部门按照《湖南科技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款及学校有关规定以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酌情加(扣)分;
5、本考核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三、考核方案:
每月分年级评选出1个“优秀班集体”,累计到本学期末,作为学期末评选“优秀班集体”的考核依据。对每月评为“优秀班集体”的班级给予通报表扬。对于每月排名年级倒数第一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二次排名倒数第一的班级将取消其评选优秀班集体的资格,所在班级班长并向年级辅导员作思想汇报,态度不端正者将报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职务。
四、考核细则:
(一)学生会各部门:
1、在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中,如有缺席者,就其所在班级扣1分/人次,部门不明确者,归入纪检部考核;
2、需交的文件(包括通讯稿)按时上交并且表现积极者加0.5分/次。对无故迟交、不交的班级分别扣0.5分、1分/次;
3、在院、系各项常规检查中,可就其所属部门,被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同学加(或扣)0.5分/次,如班级被表扬(或批评)的可加(扣)1分,加(扣)满2分为止;
4、义务为院、系帮忙者,就其所在部门,院级加1分/次,系级加0.5分/次;
5、承办系、院大型活动的班级,就其所属部门,分别加2分/次、3分/次,协办加1分/次、2分/次(院系学生干部不适用此条);
6、对系学生会主席团或各部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的班级加0.5分/次。
(二)各部门具体考核细则
A、学习部(15分,基础分10分):
1、在院(系)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中,如有获奖者,院级加1分/次,系级加0.5分/次;
2、本科英语通过六级考试者加1分/人次,加满3分为止(记入当月当周考核);
3、各类考级、考证(初、中、高级)考试通过者分别加0.5分、1分、1.5/人次(记入当月当周考核),相关考试视情况进行加分;
4、期末考试不及格者扣0.1分/每科每人,扣满1.5分为止(记入下学期第一个月考核);
5、在系部到课抽查中,缺席或迟到者扣0.2分/人,扣满2分为止。早晚自习抽查中迟到、早退者扣0.1分/人,缺席者扣0.2分/人,扣满3分为止;
6、班级学习委员出勤登记与系部抽查中统计结果不符时,对其所在班级扣1分/次。
B、纪检部(10分,基础分5分):
1、妨碍学生干部工作,谩骂、侮辱学生干部者扣1分/人次,扣满3分为止;
2、在各类讲座、活动中,凡需要纪检部考察出勤率的,若同学缺席,就其所在班级进行扣0.1分/人次,扣完3分为止;
3、院、系举行的活动,无故缺席的,分别扣2分/班次、1分/班次;
4、在纪检部组织的文明检查中有不文明行为者,扣0.5分/人次,不文明行为影响恶劣者扣1分/人次,扣完3分为止;
5、凡在文明督查中无故缺席者扣0.5分/人次。
C、宿管部(15分,基础分10分):
1、在值班室登记的卫生等级评分中,对出现“C”的宿舍所在班级扣0.5分/次。对出现“A+” 的宿舍所在班级加0.1分/次;
2、院级、系级文明寝室分别加1分、0.5分/次(记入确定日所在月份);
3、在“寝室文化艺术设计”等设计大赛中获得院、系奖励的寝室加2分、1分/次(记入确定日所在月份);
4、在纪检部组织的寝室“晚归、不归”检查时,晚归、不归扣0.5分/人次,如被院通报批评以上者(含通报批评),扣1分/人次,扣完3分为止;
5、凡违章用电者扣0.5分/人次,如被院通报批评,扣1分/人次。
6、如有被院宿管部查实违纪者,加倍扣分。
D、体育部(15分,基础分10分):
1、及时完成布置的各项活动任务并得到系体育部认可的加0.5分/次。(所有活动以书面或电子材料为准);
2、院、系举办的体育活动,有班级积极参与,并最后能够参赛的,院级加1分/次,系级加0.5分/次,如有获奖者,可另行加0.5--1分/人;
3、主动开展活动的班级,酌情加0.5--1分/次(以活动计划、总结为准)。
4、在早操中迟到、早退者扣0.1分/次,缺席者扣0.2分/次,扣完5分为止。
E、女生部(10分,基础分5分):
1. 各班女生委员应了解各班女生思想动态,及时向系女生部或系
学生工作小组反映,不反映造成不良后果者扣0.3分/次;
2. 及时完成布置的各项活动任务并得到认可的加0.3分/次;
3. 主动开展有意义的女生活动者,并将活动方案和总结上交系女生部,加0.5分/次;
4. 所有活动以书面或电子材料为准。
F、保卫部(10分,基础分5分):
1、工作能做到创新,能主动做好预防、预警并及时反馈自己或同学们对财产及人身安全提出的意见并上报保卫部或系部者加1分/次;
2、本部门开展工作,积极的配合者加0.2分/人次,对主动要求配合本部门开展工作并有成效者加0.5分/人次;
3、对见义勇为的同学,加0.5分/人次;
4、对有效阻止打架和其他违纪者,加0.5/人次。凡参与打架抖殴等闹事者扣0.5分/人次,事故发起者扣1分/人次。
G、生活部(10分,基础分5分):
1、在学院组织的卫生检查中,若有未搞卫生的教室扣1分/次,如被院生活部通报批评,加倍扣分;
2、在系生活部日常检查工作中如有不及时打扫卫生的班级扣0.5分/次;
3、被评为院、系级“文明教室”、“舒雅教室”分别加2分、1分/次;
4、义务为院、系打扫卫生者,院级加1分/次、系级加0.5分/次;
5、对学生食堂提出宝贵意见的班级或个人加0.5分/次。
H、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10分、基础分5分)
1、及时完成布置的各项活动任务并得到认可的加0.5分/次;
2、主动开展活动的班级,酌情加0.5--1分/次(以活动计划、总结为准)。
I、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5分、基础分3分)
1、及时完成布置的各项活动任务并得到认可的加0.5分/次;
2、主动开展活动的班级,酌情加0.5--1分/次(以活动计划、总结为准)。
月评制度
月评每四周进行一次,大一、大二、大三分别评出一个最优班级,颁发 “优秀班集体”奖状。月评根据当月的周评排名进行,当月周评排名总积分最高者当选。班级在月评中获第一名的班级予以通报表扬加2分,班级在月评中获倒数第一名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并扣2分(加扣分均记入下月考评中)。
期评制度
期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大一、大二、大三分别评出一个最优班级。对获期评“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和该班班长在全系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班费奖励。期评根据各月的月评排名进行,当期月评排名总积分最高者当选。
附则
一、 本方案自2008年8月20日起开始实施。
二、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和修改权归土木工程与建设管理系分团委学生会。
土建系分团委学生会
2008.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