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系党支部和院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全系学生和青年教工团的工作。结合校团委工作精神和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召开分团委委员会和团支部书记例会,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布置、总结工作。
2、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形势政策,学习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配合党支部做好学生中的党建工作,组织各团支部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对全体团员进行党的信念的教育,成立党章学习小组并指导学习的开展。
4、抓好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健全分团委、团支部的工作制度,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以及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团支部档案,帮助团支部选好书记,搞好基层团支部建设,并加强团干部培训,关心基层团干部的成长。
5、要结合团员思想实际及青年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勤工助学、社团等社会实践活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好各种有益的义务劳动。
6、坚持利用板报、墙报等形式,宣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宣传先进经验和事迹,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7、关心学生生活,加强与青年学生的思想联系,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和要求,保护青年学生的积极向上和创新精神。
8、在党支部的支持和领导下,开展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以及“文明班级”活动,积极开展团员教育评议、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优秀团支部"等工作。
9、每学年开始汇总团支部的团员发展计划,上报校团委,协助团支部做好非团员青年的考察培养工作。
10、负责本系团费的收缴,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批评教育。
11、负责指导和帮助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12、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土木工程与建设管理系团总支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为加强我系学生干部管理,增强学生干部的集体荣誉感、凝聚力、战斗力,使学生干部切实承担起我系学生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条 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同学,认真履行职责,为集体争光。
第二条 爱系爱班,模范带头,集体意识强,一切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安排,在同学中要注意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三条 积极敢干,勇于创新,注重方式,讲究原则,提倡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四条 学习刻苦,勤奋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期考试有二门以上(包括二门)补考或挂科1门(包括重修)者自动辞退。
第五条 各部门(委员)讲究协调作战与整体配合,互助互敬,共同进步,凡因部门间互相推诿而出现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到个人。
第六条 全体学生干部接受师生的公开监督,对其实行学期考核,由组织部实施(班级干部除班长、团支书外由班级组织委员牵头实施)。
第七条 系干部例会实行例会签到制。凡无故缺席达三次者自动辞退。
第八条 学生干部新成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凡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给予辞退。
第九条 积极进取,自我管理,自我锻炼,自我完善,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争取德智体全面发展。
学生会工作职责
1、在院学生会的领导下,负责全系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召开学生会例会,传达上级指示,并部署各项工作。
2、引导全系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3、在校学生会及系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4、按时向上级反映同学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上级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5、积极开展政治、学习、科技、文艺、卫生和生产劳动、公益劳动等多种活动,不断提高民主的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
6、做好学校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工作,反映同学们的建议和要求,努为为同学服务。
7、增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建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8、不断健全学生会各项制度,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土木工程建设与管理系分团委
2008.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