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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大型精密仪器 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5-15    作者:     来源: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点击: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大型精密仪器

管理办法

一、大型精密仪器系指单价五万元人名币以上的仪器。大型精密仪器主要用于教师及科研人员进行科学研究和部分高年级专业课程使用。

二、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专人保管、专门档案、专门维护的管理制度。

三、使用仪器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详细了解仪器性能及仪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对仪器的操作规程做到心中有数。使用时应仔细、规范,不允许蛮干、乱来。

四、学生使用大型精密仪器应有计划。经实验室主任或系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初次使用者,在仔细阅读说明书的前提下,还应有熟悉该仪器的实验人员一起操作使用。

五、仪器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在未有确实可行方案前,不可擅自盲目处理。

六、实验室具体保管人员对仪器性能、操作应逐步深入掌握;对仪器状况应及时了解,并定期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七、仪器的使用须经系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仪器损坏者,应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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