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2009年暑假将至,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针对目前在校学生参加暑期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现实情况,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和《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和创业管理暂行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学生暑期校外勤工助学管理通知如下:
请各系6月19日前对本系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对参加永州市范围内暑期勤工助学的同学要进行详细登记,并应进行报备。
2、永州市范围之外的暑期勤工助学
对于学生到永州市范围之外参加暑期打工,必须由系部统一组织、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严禁学校师生员工以个人名义私自招工,一经发现学校将进行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到学校招工必须经学生处批准,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管理。
3、请将统计汇总情况录入《湖南科技学院外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学生处网页可下载)于6月26日前以文本和电子格式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 生 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