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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11    作者:     来源: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点击:

各系:

2009年暑假将至,为确保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有序的假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做好2009年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暑假留宿学生范围

原则上暑假期间不允许学生留校,有特殊情况且经过学生家长同意和系部批准的学生,在学工部公寓办办理好临时住宿卡后方可留校住宿。

二、留宿手续办理时间

学生于2009年6月22日—6月26日到学生处网站上下载相关表格后可正式办理暑假留校手续,各系于6月28日统一将学生申请材料和本系申请留宿学生情况汇总表交到公寓办,逾期不予办理。

三、申请程序

1、要求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生处网站上下载、完整填写好《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湖南科技学院寒暑假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同意(不具备此条件的可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电话联系家长确认),再经所在系辅导员老师签批,并加盖系部公章后,方可以系为单位到公寓办统一办理留宿手续,且每人必须上交1张1寸相片到公寓办(由系部收齐统一上交),公寓办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申请。

2、学生公寓管理办根据各系备案名册、学生签订的安全承诺书以及寸照统一办理《临时住宿卡》,暑假期间学生必须凭《临时住宿卡》入住寝室。

四、住宿安排

暑假期间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暑假留校的学生按系实行集中住宿,由各系以系为单位统一安排住宿,每一间寝室必须安排两人以上(含)学生住宿。暑假期间无学生居住的将关水、关电、关门,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五、日常管理要求

1、留校学生的管理以系为主,各系部要认真审批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以系为单位集中安排学生住宿,放假前要对留宿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申注意事项,暑假期间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妥善解决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工部,凡系里无专人负责的,不予办理留校手续,不准学生滞留学校。

2、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科技学院寒暑假留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其它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公寓办的统一安排和管理,自觉交纳电费;注重保持学生公寓寝室卫生,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爱护公物,对于不服从管理和安排者,不得继续留校住宿,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所有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护集体和个人财物;禁止学生在公寓楼内或其它公共场所内烧菜、煮饭等,禁止违规用电、在学生公寓区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晚归、互进异性宿舍和男女生混宿的行为,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系部负责老师和各公寓楼栋值班员及有关部门。

4、学生凡在留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和法律法令,发生问题和事故者,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并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暑假期间,留宿学生须凭暑假学生公寓临时住宿卡及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公寓楼,严禁将住宿卡转借他人,严禁留宿他人,不服从住宿安排或违反规定者予以清退离校,情节严重者按违纪给予相应处理。

6、学生在留校期间要严格履行报告和请假手续。需要外出活动的学生必须把去向报告给同学、老师或公寓楼栋管理人员;期间需要回家或长时间离校的学生必须在各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情况报告给各公寓楼栋值班员,同时交回湖南科技学院寒暑假临时住宿卡。

7、假期中途回校的学生,须向系部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报告并提出住宿申请,经系部同意后到公寓办备案并办理暑假临时住宿卡后方可住宿。

8、未申请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原则上应在6月30日前离校(外省因返程车票原因需延时住宿的学生可跟各楼栋值班室值班员说明并备案)。

注:放假期间各学生寝室必须将垃圾倒入一楼垃圾桶内,严禁将垃圾倒入走廊内,连续3次该寝室给予停电一周处理。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09年6月9日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doc湖南科技学院寒暑假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