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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24    作者:     来源: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点击: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

通 知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为确保寒假期间学校良好的治安秩序和财产安全,保证假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让教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检查研究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对计算机房、实验室、仓库等重要部位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二、放假前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对学生的财物进行集中管理,并安排人员进行看守,防止发生电脑等贵重物品被盗等问题。

三、寒假期间,所有教学楼实行全封闭管理,封闭时间从寒假放假之日起至寒假结束正式上班止(2009年元月8日—2月9日)。封闭期间,学校及各单位不再安排教职工加班。教职工因工作需要进出教学楼,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必须写明事由、进出时间、进入人员),在经得校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到保卫处签订安全责任状并领取钥匙,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出指定教学楼,并确保该教学楼的财产安全。

四、除留校担任守点、巡逻任务的学生之外,其他学生都应在规定时间离校回家。遇有特殊情况,不能离校回家的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留校手续,经学生处同意后,到指定的学生宿舍集中住宿,实行统一管理。

五、寒假期间,图书馆老馆自修室正常开放,为留校师生提供学习场所。

六、保卫处值班电话:6381184、6381110

湖南科技学院办公室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处

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湖南科技学院保卫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