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系(部)主任换届的通知
各系(部):
为扎实推进学院“双一流”建设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促进学院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2018年度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湘科院党发〔2018〕6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进行系(部)主任换届,拟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遴选系(部)主任或者副主任5名(其中土木工程系正副主任各1名、工程管理系主任1名、测绘工程系1名、实验实训教学部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全院在职教师。
二、系(部)主任的任职条件
1、基本要求: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治学严谨,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联系和团结群众,发挥集体效能。
2、职称要求: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任职经历要求:必须是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
4、工作要求: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奉献精神。
三、系(部)主任的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制定本系(部)的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本系学科专业建设,适时修订本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培训计划,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本系(部)教学任务的实施。
4、负责本系(部)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组织本系(部)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定期开展教学观摩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5、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制定并完善系(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上级交办给本系(部)有关任务的组织工作。
7、系(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代其履行职责。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2019年4月15日上午12:00前将《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系(部)正副主任遴选报名表》提交学院综合办公室黄继志老师处,过期不候。
2、学院评议。学院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对各系(部)主任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系(部)拟任人选。
3、学校审批。学院对拟任系(部)主任名单报学校审批并下文确定。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