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召开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和湖南科技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湘科院团[2018]5号)相关要求,经各团支部推荐、年级审查、院分团委研究,报校团委同意,现确定:康平等十九人作为团代会代表,刘子文等二十三人作为学代会代表,现予以公示:
团代会代表(19人)
康 平 邵博恩 付家亮 徐灵辉 肖淑璇 邓 玲
罗 滔 尚柯君 田松萍 安 敏 何术妮 周前进
戴鹏飞 骆超慧 胡先仪 米 雪 周冬阳 陈 佩
张文博
学代会代表(23人)
刘子文 高 煜 谭 亮 明月花 邵 琪 李 威
鲍巧玲 陈 锦 张亚莉 吴静萱 李祥超 隆文杰
孟玉婷 张能发 姜依林 陈 怡 刘 昕 谌斐妍
宋嘉雯 蔡喜红 邹玉清 向妍俞 徐 媛
公示期三天(4月4日—4月6日),对上述人选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分团委反映。联系电话:13517464856,康老师。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