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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5-22    点击:

根据《湖南科技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湘科院校发〔2026〕29号)文件精神及《湖南科技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湘科院校发〔2026〕3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经我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订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周芳检、袁岳驷

副组长:彭涛凯、蒋甲樱

员:侯江华、黄婉、周磊、方芳、李佳珂、邓凌峰、王慧、张鹏

工作小组的具体职责为:制定本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自愿申请、考评录取”原则,综合考量学生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专业适配性;

2.坚持“总量调控、供需适配”原则,立足学院办学资源与实际,科学核定转专业名额;

3.坚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障符合条件学生各项正当权益。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转入条件

申请转入学生须符合《湖南科技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湘科院校发〔2026〕30号)相关规定,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已完成原专业本学年所有课程学习,无挂科记录;

3.申请对象为我校202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职高对口类)

4.数字经济专业仅限高考类别为理工类的学生申请,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仅限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学生申请。

(二)申请转出条件

本学院2025级申请转出的学生,按学校和申请转入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专业拟异动人数限额

专业名称

第二学期拟转出人数限额

第二学期拟转入人数限额

国际经济与贸易

18

4

金融工程

12

4

财务管理

18

12

跨境电子商务

18

8

数字经济

20

12

工作流程与考核

(一)材料提交与初审

1.6月29日上午12:00本学院申请转出的学生将《湖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立信208黄婉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名单和《申请表》提交给相应学院;

3.申请转入的学生,7月3日上午12:00前由该生所在学院完成资格初审后,统一将初审合格名单和《申请表》提交至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立信楼208黄婉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4.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材料完整性、成绩真实性、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学生日常表现及身心状态等。

(二)加试考核(本期期末: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申请转入学生的高考成绩未达到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的,需要加试高等数学C(二)》。

2.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笔试考核环节。

(三)笔试考核(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

1.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数字经济专业:《微观经济学》;参考教材:西方经济学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西方经济学》编写组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西方经济学》(微观,宏观经济学);参考教材:西方经济学(上,下),高等教育出版社马工程教材,《西方经济学》编写组。

财务管理专业:《基础会计学》;参考教材:基础会计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李占国。

金融工程专业:微观经济学;参考教材:西方经济学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西方经济学》编写组。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概论》;参考教材:电子商务概论(第六版),人民邮电出版社,白东蕊。

2.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

1.主要考察学生精神面貌、沟通表达能力、专业认知深度转专业缘由学习规划等

2.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录取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排名,学院党政联席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讨论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拟录取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批确定。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伪造成绩、虚构经历等情况,立即取消转专业资格;

2.无故缺席各个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在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纪律者,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

4.转入学生需主动对接辅导员与学业导师,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确保顺利适应转入专业的学习节奏;

5.未尽事宜参照《湖南科技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湘科院校发〔2026〕30号)执行。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5月18日